受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委托,公開招募象鼻窩森林公園項目合作伙伴,現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參與。
一、項目信息
1、項目名稱:象鼻窩森林公園合作伙伴招募項目
2、項目編號: HNCDCG2021- 02081
3、招募項目內容:招募人為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下稱“梅溪湖公司”)。現采用公開招募的方式招募社會投資方作為項目合作伙伴,與梅溪湖公司共同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負責對象鼻窩森林公園進行投資、開發、建設和運營,并接受林業主管部門、湘江新區管委會及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3.1項目現狀概況
(1)象鼻窩森林公園,北至規劃建設的油松路、南至寨子林山脊、東至三塘沖山脊、西至大坡沖山脊。項目區域范圍內土地面積為5172.3畝,包括林地4453畝,建設用地221.4畝(其中國有建設用地77.4畝)、耕地212.25畝(其中基本農田197.25畝)、水域和水利設施用地240.9畝及其他濕地、草地等性質用地。項目范圍內村民已按協議拆遷方式完成拆遷安置,剩余超過千座墳冢及兩處土地廟未征拆。除油松路以南、沿項目北邊界線的77.4畝建設用地已收儲成為國有建設用地,其余土地為集體土地。項目區域范圍內4395畝林木所有權及林地使用權已登記至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名下。以上土地面積最終以國土測繪成果為準。
(2)象鼻窩森林公園于2018年11月經湖南省政府批準設立為象鼻窩省級森林公園,目前受全國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工作影響,象鼻窩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暫未批復(網上公示版可作為參考,最終版以批復為準)。
(3)根據象鼻窩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公示版),項目范圍內擬規劃建設用地約220畝,其中:77.4畝建設用地在油松路以南、沿項目北邊界線,可依法依規優先供項目使用;剩余建設用地的準確面積、位置及范圍以經批準的長沙市國土空間規劃為準,在完成征地并收儲為國有用地后,梅溪湖公司協調政府分批供給項目使用,預計最快供地的時間為2022年。
(4)以上土地面積最終以國土測繪成果為準,長沙市國土空間規劃正在編制,項目范圍預計將納入生態紅線保護范圍,后續建設規模和建設體量將可能受到相應限制。項目暫未設立森林公園管理機構。
申請人應接受上述現狀,并同意在該項目現狀基礎上開展與梅溪湖公司合作及推進本項目的實施。梅溪湖公司同意協調相關政府部門,盡快完善規劃、國土等相關手續。
3.2項目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內容包括以下公益性建設項目和經營性建設項目,具體建設內容以經政府批準的象鼻窩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及修建性詳細規劃為準:
(1)公益性項目:為滿足公眾觀光游覽需要,依據經過審批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投資、建設象鼻窩森林公園內相關旅游服務基礎設施、公共自然景觀設施、相關旅游交通設施。(2)經營性項目:為提升游客體驗,提供旅游、娛樂、教育服務而在森林公園指定范圍內修建的商業活動設施。
3.3項目投資規模:項目總體投資估算約10億元,包括公益性項目(含相關旅游服務基礎設施、公共自然景觀設施、相關旅游交通設施)投資約【3】億元,及經營性項目投資約【7】億元,最終以實際金額為準。上述投資不含項目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4項目運營模式:梅溪湖公司與社會投資方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初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萬元,梅溪湖公司持股比例為30%,社會投資方持股比例為70%,項目公司成立后【15】個工作日內繳足。
象鼻窩森林公園經營權期限為“30+20”年(具體見招募文件),自本項目經營期開始日(項目公司股東繳足初始注冊資本金,合作方提交保證承諾函,且梅溪湖公司向項目公司進行項目交底和資料移交等前提條件具備或完成之日)起算。項目整體開發、建設時限不超過36個月,自本項目經營期開始日起算,至本項目經營性園區整體竣工驗收之日止。
3.5項目資金來源:項目資金通過項目公司自行承擔并籌措,其中項目資本金為3億元(含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由股東雙方按照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以出資、增資和/或資本公積等合法方式足額出資。除項目公司注冊資本外的項目資本金應由股東雙方自項目公司成立后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和資金需要足額、及時到位,不得影響本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營,不得通過項目公司融資、股東借款解決。項目資本金以外的剩余資金由項目公司通過債務融資方式取得。
3.6建設要求:須根據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的象鼻窩森林公園總規及修建性詳規投資建設。
3.7運營維護要求:運營維護內容包括合作協議約定的項目區域范圍內的以下事項:
(1)人工植被、自然植物等植物資源的日常養護、管理、除雜;旅游服務基礎設施、公共自然景觀設施、相關旅游交通設施的維護管理、更新、大中修;保潔和安全保衛;石塘水庫防汛管理;改善植被、提高森林覆蓋率、保護動植物資源、病蟲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等持續維持、改善游覽服務條件相關工作。具體以項目公司編制并經梅溪湖公司審核通過的運營維護方案規定的內容為準。
(2)依托旅游服務基礎設施、公共自然景觀設施,對可經營的旅游交通設施、休閑研學度假旅游產品以及其他商業設施項目進行市場化運營。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條件
1.1 申請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合法存續,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1.2財務狀況:申請人或申請人直接控股股東最近三年(2018-2020年度)每年均為盈利,經營性現金凈流量均為正值,且3個年度財務報告經具有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審計。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1.3投融資能力:申請人或申請人直接控股股東注冊資本不少于【5】億元,2020年末資產負債率小于80%。2020年末總資產大于300億元(2020年末指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如是申請人股東2020年末總資產大于300億元,則申請人股東需就申請人在本項目的投資義務和相關責任以及項目公司履行合作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和經營義務和責任向梅溪湖公司出具連帶責任保證承諾函。
1.4商業信譽: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查詢結果顯示“很抱歉,沒有找到您搜索數據”,視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如查詢結果顯示“查詢到0條信息”,視為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以下情形:近三年(2018-2020年度)內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或企業系統中無不良記錄。
1.5業績要求:自2013年9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申請人或申請人直接控股股東投資完成至少一個總投資不少于10億元的旅游景區項目,具備不少于1個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項目管理運營經驗。國家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須提供全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評定的證書。景區管理運營經驗須提供項目所在地縣區及以上級人民政府或旅游景區管委會(管理局)出具的相應運營管理證明。
1.6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2)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
(4)其他說明。(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申請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申請人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申請人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基本資格條件中的“近三個月”是指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近半年任意連續三個月。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三、報名及招募文件獲取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從2021年2月9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時間),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
報名方式:憑申請人單位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報名,接受報名的郵箱:54240127@qq.com。
招募文件獲取時間和地點:報名成功的申請可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7日到湖南創迪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長沙市開福區芙蓉中路一段469號新聞大廈8樓B座)獲取招募文件。
四、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及地點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以招募文件為準
開標時間:以招募文件為準
開標地點:湖南創迪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長沙市開福區芙蓉中路一段469號新聞大廈8樓B座)
招募人: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天頂街道環湖路1177號方茂苑第十三棟(湘江集團大廈)第30、31樓
聯系人:文偉龍
電話: 0731- 81869003
招募代理機構:湖南創迪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開福區芙蓉中路新聞大廈8樓D座
聯系人:黃群
電 話:13974883983
2021年 2 月 9 日
責編:
0731-81869999